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VI设计知识网

    3、 抽象表现型

  这种风格类型所涉及的范围很广,既包括世界各民族在漫长历史时期中创造的古典浮雕艺术,也包括西方现代艺术革命以来在世界范围流行的现代浮雕艺术。一般说来,这种风格类型的艺术造型很大程度地或完全地摆脱了模拟自然对象的倾向,而强调以非具象的视觉形式对人文理念或主观感受的表现;它在形式上的共同特征是,艺术形象失去了可供辨识的具象特征,而多采用抽象的或几何的造型元素来构造。

  当然,古典的抽象表现型和现代的抽象表现型浮雕,在精神内涵方面却有很大的甚至是根本的区别。

  古典的抽象表现型浮雕,虽象现代抽象艺术一样表现为非具象视觉元素的结构,但它并不取决于单纯的形式趣味和形式法则。它强调并体现“意义”的联结,以“意义”本身的圆满构成为原则。而且,至关重要的是,这种“意义”与纯粹个人的旨趣无缘,其根本来源是以传统风俗信仰为载体的历史性集体意识或社会意识。对于这类浮雕的内在结构,视觉形式元素本身,诸如其性状如何、关系如何是无关紧要的问题,紧要的是它们必须顺应圆满构成一种“意义”的中心需要。我们由许多非西方民族的古典浮雕形式上所感受到的,那种一应的抽象、夸张、变形和概括,都是结构表意化的自然形式效应。对这种古典抽象表现型浮雕来说,其抽象的艺术风格不能仅从艺术风格学上理解,而特别需要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来把握。它是这类艺术针对“意义”的圆满表达和传递所呈现的一种静态形式特征。

  现代的抽象表现型浮雕,是20世纪发展起来的以抽象主义、构成主义为主体的现代艺术,体现了一种基于非具象倾向的广泛艺术思潮。早在罗丹的时代,这种艺术思潮便从反叛写实传统的细微处悄然滋生。早期现代艺术探索的各种非具象倾向,逐渐形成一种合力或趋势,并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以相应的理论和实践形式明确化,抽象主义由此崛起。艺术史家们,大体将康定斯基《论艺术的精神》一书的出版作为一个标志,该书首先从理论上论证抽象艺术。在抽象主义的崛起过程中,除康定斯基外,马列维奇的至上主义、蒙德里安和风格派集团、塔特林等人创立的构成主义、以及包浩斯学院等个人与集体,都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作为广泛的艺术思潮,抽象主义确立了二十世纪的“抽象艺术”概念。它的含义一般被限定在这样两个层面:“一是指从自然现象出发加以简约或抽取富有表现特征的因素,形成简单的、极其概括的形象,以致使人们无法辨认具体的物象;二是指一种几何的构成,这种构成并不以自然物象为基础。”(邵大箴:《西方现代美术思潮》第232页,四川美术出版社1990年版)依此,抽象表现型浮雕又有“抽象有机”和“抽象构成”之分。不管在哪一层含义上,现代的抽象表现型浮雕都最能体现现代文明精神,在风格形式上代表着20世纪浮雕艺术的一种主流。     在精神内涵方面,现代的抽象表现型浮雕与古典的抽象表现型浮雕相区别根本点,在于它的非具象视觉元素的结构,多取决于单纯的形式趣味和个人意旨。它所强调的意义表现,更多地是强调个人旨趣的表现,强调艺术家个性或个体生命价值的表现,如罗丹所言“颂扬自己的灵魂”。对于这类浮雕而言,视觉元素的构成形式往往是紧要的东西,它直接体现艺术家的个性,这包括他自己的思想观念、情感情绪和主观体验。因此,现代的抽象表现型浮雕在价值追求和形态面貌上是五花八门、难以理喻的。象所有现代艺术那样,它整体地卷入到反叛古典原则的激烈变革过程,以致很少有某种稳定的风格形式能够贯穿整个变革过程。因此,姑且可以总结的,或许就是一种似乎巳经特化为现代艺术精神的创新姿态本身。它所强调的对一切权威的、主流的或既成因素的否定,是本世纪行如穿校的各种主义流派确立自身的普遍策略。

    4、观念综合型

  这是一种充分体现现代叛逆精神,力图挑战、突破雕塑以至整个艺术的界限,创造全新“艺术”概念或形态的浮雕风格类型。

  就极端状态而言,这种风格类型的前沿追求,已突破界定浮雕或艺术的底线,而消融于难以与现实本身相区别的“身体行为”或“思想活动”。不过,就一般特点而言,这种类型的追求往往不再考虑“具象”或“抽象”、“写实”或“写意”、“再现”或“表现”这类风格或手法方面的问题,也不再计较载体、材料、结构、形态、成品这类涉及艺术的空间存在性的问题,而是致力于“观念”、“创意”、“设计”等思想理念意义的表述与实施,并强调这种表述与实施的完整性、巧妙性、超常性或颖异性。所重的是关联“观念”的“装置”,以及“表现观念”的“过程”。象前一种类型那样,它所表述与实施的思想理念意义,绝多缘自单纯的个人范畴,具有极强的个人主义色彩。目前流行的属于观念艺术、装置艺术、行为艺术的种种试验,在一定意义上,即还可以从形态上视之为“浮雕”的意义上,都可以归入这一类型。

  现代雕塑运动在持续的空间突破中,于80年代进入往往被称作后现代主义的多元化时代。在这个时期中,很难再像以前那样,去辨析各种风格间的关系。支持人们作出确切判断的艺术规范,无论是传统的还是创新的,都已不存在也未再产生。其实,多元化本身已无形地成为反规范的“规范”——任何一种东西,无论它怎样极端怎样地缺乏认同者,只要被谁认作“艺术”它就是艺术。在此情况下,艺术只剩“艺术”这一词语形式,而毫无足以界定它的实质性的内涵。观念综合型浮雕也已处在难以规范和界定的境地,并在后现代主义的多元化趋势中逐渐走向对浮雕自身以至艺术自身的彻底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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